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商标和域名,在注册企业商标和域名的时候,有的人不知道它们的区别,下面就让
创新互联建站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中文域名.商标有什么区别,能否把别人的注册商标注册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和域名都具有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都具有广告宣传的功能。但是,域名和商标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务上;而域名是用来标识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用户不是商品。
二、两者标识性的基础不同
商标的标识性源于其显著性,当不同法律主体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根本不同时,二个或二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可以同时获得注册。
域名的标识性是由它的唯一性保障的。不论法律主体从事的业务属何种类,也不论是否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都不能注册相同的域名。
能否把别人的注册商标注册中文域名
不能。请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中文域名给注册商标带来哪些冲突呢
中文域名的推出客观上拓展了有限的域名资源空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域名资源的需求与供给方面的紧张情况,另外,中文域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来英文域名中不同商标权人的商标汉字不同,读音相同而导致用英文或拼音注册时的冲突问题。
然而,域名的本质特征不可能因中文域名的出现而改变,域名的抢注导致的其与商标权的冲突仍然大量存在,甚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中文域名的本身使用的是中文字符,而使这种冲突更加剧烈,其因有二。
第一,如果说英文域名系统中域名所使用的英文字母与商标所使用的汉字在发音或含义上相同或相似是否构成域名与商标的相同或相似进而是否构成抢注还是一个问题,那么中文域名的使用则使这个问题不复存在,中文域名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商标完全相同的字符,冲突是必然成立的。
其二,受传统文字商标标识的影响,客户和消费者很自然的会将中文域名的名称与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名称直接联系起来。从这种意义上讲,使用中文域名更可能在企业间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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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题目:中文域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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